【連網】(記 者 李 江 通訊員 靳寶生 賈永恒)仗著自己喝醉酒的勁,年近60歲的包工頭阿龍(化名)兩次闖進打工女阿玉(化名)的房間,想強奸對方,最終沒有得逞。日前,本案由海州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后得到法院判決,被告人阿龍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阿玉是一名農村婦女,原想在海州區的一個工地上做點事情貼補家用,沒想到今年2月的一天晚上,阿玉和其他工人吃完飯之后,閑來無事便一起打牌。包工頭阿龍此時喝了不少酒,一直在旁邊看打牌,眼睛卻一直沒離開阿玉。當時,阿玉心里便有些不快。過了一會,阿龍終于走了。阿玉心里覺得終于輕松了,但阿龍隨后而來的一個接一個的電話,讓阿玉感覺更不好。
晚上10點多的時候,打牌終于結束,阿玉回到宿舍準備睡覺。尾隨而至的阿龍卻在門口不斷地喊,讓阿玉開門,阿玉的拒絕并沒讓包工頭阿龍放棄。阿龍找來刀片似的東西將門栓弄開了,稱要和阿玉在一起,并對她負責,表示自己很有錢,到哪里都帶著她。但阿玉表示自己有家庭,不可能和阿龍發生任何關系。為了讓阿龍離開,又給包工頭一個面子,阿玉朝隔壁工友大林(化名)喊,讓他幫看一下,是不是有狗在弄門。大林出來后讓阿龍離開,可阿龍覺得自己是包工頭,并不理會對方。阿玉趁大林在場,跑出去又去找另外一個工友大松(化名),說阿龍想強奸自己。大松說大家都是打工的,忍忍吧,然后去幫阿玉的宿舍釘了個門栓。
連續求助兩位工友,阿玉無奈的掙扎只讓阿龍暫時離開,卻沒躲過阿龍第二次進屋。凌晨一點多,喝了更多酒的包工頭阿龍又來了。工友大松幫釘的門栓被阿龍一弄即開。其實,這個門栓并非大松主動幫忙,背后是阿龍讓大松釘的,以放松阿玉的警惕。阿龍知道怎么開門栓,在他眼里只是小菜一碟。喝了更多酒的阿龍將阿玉摁在床上欲實施暴行,一邊喊著自己有錢,會負責。阿玉哭著喊工友幫忙,卻無人前來,只得拼死掙脫。最終,因為意志以外的原因,年近60歲的阿龍并沒有得逞。
犯罪嫌疑人阿龍違背阿玉意愿,以暴力手段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后因為意志以外的原因沒有得逞。犯罪嫌疑人阿龍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構成強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