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 者 陳 兵 通訊員 龐忠勝) 昨天,記者從市人社部門獲悉,由于市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進行了調整,市區失業保險金隨之調整,從原每人每月675元調整為每人每月735元,從今年7月1日起執行。
據了解,為了保障城鄉困難群眾的生活水平,近日,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關于提高市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將市區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450元提高到490元。而根據《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相關規定,失業保險金標準按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0%確定,最高不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不低于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5倍。
為此,市勞動就業管理處將市區(不含贛榆區)失業保險金最低標準,由原每人每月675元調整為每人每月735元,從2015年7月1日起執行。各縣和贛榆區可參照上述辦法自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