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高速發展,社會矛盾日益多元化復雜化,不同利益群體之間矛盾凸顯,社會情緒累積,而互聯網則提供了一個快捷方便且成本低廉的情緒宣泄空間。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質決定了其必然成為民眾和媒體關注的焦點。在這樣的輿情環境下,公安機關的網絡輿情應對能力顯得尤為重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涉警網絡輿情的正面宣傳,將涉警輿情負面宣傳減少到最低程度,牢牢把握輿情宣傳工作的主動權,對于構建和諧警民關系、維護公安機關和民警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意義。
目前涉警網絡輿情的特點
涉警輿情呈高發性態勢,傳播速度極快。截至2023年12月,我國網民規模達10.92億人,互聯網普及率達77.5%。隨著新媒體的迅猛發展、虛擬信息平臺的出現,激發了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熱情,但信息的快速傳播導致惡意抹黑警察的輿情輿論時有發生,負面涉警信息一旦發出,經過轉載轉發,迅速擴散,廣為傳播,影響了公安機關形象,阻礙了公安機關警務工作的正常開展。
社會關注度高。公安機關作為與群眾切身利益聯系密切的執法部門,歷來是媒體和公眾輿論關注的重點。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廣泛性和群眾性使公安隊伍經常處于社會矛盾的風口浪尖,極易成為輿情關注的當事者,成為“新聞熱點”。其執法用語和行為稍有不慎極易處于輿情的風口浪尖,成為公眾談論的焦點。
處理不慎造成的負面影響大。當前,網民對公安機關及民警的執法行為高度關注、極度敏感,一旦涉警負面信息被曝光,負面輿論先入為主地占據公眾視野,正面新聞被虛假消息、傳言謠言所淹沒,最終會形成輿情對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的指責與批評。
目前涉警網絡輿情處置中存在的問題
認識不足,應對網絡輿情處置不及時。有的民警片面認為破案等業務工作才是公安工作的中心,對其他工作不夠重視,這就造成公安機關對于新媒體的監管不到位、對公眾的情緒爆發點把控不及時,從而貽誤了突發事件處置和輿情應對的最佳戰機,喪失了工作的主動權,使警務工作陷入被動。
專業人員缺乏,應對能力不強。有的公安機關沒有專門應對輿情監督的預警員和處置員,對涉警信息公開應答時,發布的內容不真實不完善,對涉警突發事件的輿情預警機制不成熟,導致了民警的成果被抹殺、民警的形象被抹黑。
各部門協作機制不完善。目前在輿情應對和處置上缺乏一套完善的合作機制,公安內部各職能部門之間任務分工不夠明確,整體應急水平有待提高。公安機關與媒體、通信管理部門等方面的聯系有待加強,在溝通和協作方面還存在諸多問題。
缺乏科學的輿情監測體系與專業的輿情應對方案。要想在廣泛迅速的互聯網中掌握輿情態勢,必須建立一套科學有效的輿情監測體系,采用專業的輿情監測系統對全網絡進行實時輿情監測。否則,一旦發生輿情事件,處警人員往往臨時倉促上陣,難以做到對癥下藥,延誤了最佳處置輿情的時機。
涉警網絡輿情的應對策略
建立健全網絡輿情監測機制,加強分析研判能力。公安機關要有專業的網絡輿情分析隊伍,運用大數據技術對網上輿論進行深度挖掘和專業分析,準確把握輿情走向,為決策提供可靠依據,掌握新媒體涉警輿情下公安機關的話語權和主導權。
落實輿情應對責任制,加強輿情處置隊伍建設。公安機關要主動占領輿論陣地。要明確網上輿情應對的領導責任、工作責任和部門責任,各部門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統籌協調,確保輿情處置高效有序。加強網絡輿情分析隊伍建設,引進互聯網技術人才,不斷提升網上輿情應對能力。
借助高科技手段和專業團隊,提升涉警網絡輿情處置的效率和水平。利用大數據分析、人工智能技術等工具,快速準確識別網絡輿情的熱點和趨勢,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策略和措施,加強輿情危機處理能力和應對機制建設,確保處置工作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完善網上輿論引導機制,積極開展正面引導。公安機關要注重在網上宣傳政策、解疑釋惑,及時回應網民關切,主動占領輿論陣地,打好打贏公安機關信息仗。
在新媒體時代,公安機關必須高度重視涉警網絡輿情的處置,建立多層次、多渠道的輿情監控和引導機制,提升快速反應能力。通過積極有效的輿情管理,實現與公眾的良性互動,進而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董江北 作者為市公安局新東派出所民警)
總值班: 吳弋 編輯: 蔡佳美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