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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3·15”消費者權益日即將到來,有關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話題再次受到廣泛關注。增進共識、形成合力,務實行動、維權給力,全方位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也是提振消費、全方位擴大國內需求的有效和必要之舉。
安全、放心、舒適消費環境是促消費“催化劑”,反之亦反。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實施提振消費專項行動,并明確“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消費是拉動經濟增長主引擎之一,吃、穿、用、住、行、玩,等等,既滿足日常生活必需,又實現經濟發展循環。而消費體驗好不好、消費者合法權益能不能得到可靠保障,直接關系到消費意愿的強弱、消費信心的提振和消費潛能的釋放,守護消費權益是提振消費行動必要標配。
構建良好消費權益生態是共贏之舉,否則就沒有贏家可言。由于極少數商家缺乏誠信守法意識,缺失對消費者權益的應有敬畏,投機取巧鉆法律制度漏洞,抱著僥幸心理銷售假冒偽劣產品,違規開展營銷欺詐活動等時有發生,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且損傷了自身和行業聲譽,不可避免影響經營業績,砸了自己的招牌,近年來某些店家、品牌因罔顧消費者合法權益而“翻車”的事故并不鮮見。尊重消費者、敬畏消費者合法權益才能實現互利、共贏,否則只能是竭澤而漁的短視行為,甚至是飲鴆止渴的自戕行為,不僅會把消費者擋在門外,而且還可能受到輿論譴責、承擔法律責任。
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要重視新消費領域和侵權新形式的治理。近年來,各種消費新模式、新業態、新科技不斷涌現,在給經濟增長注入新活力的同時,也帶來了不少消費侵權新問題。諸如直播間虛假宣傳和誘導脫離平臺交易,商家貨不對板和趁機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等等,既給消費者的依法維權帶來困擾,也妨礙整個新型消費領域的發展,進而給經濟恢復發展帶來不利。這就要求我們與時俱進、積極作為,從規制完善到監管執法,以更給力的“掃雷”“避坑”“防詐”行動,讓消費者免于被騙、被宰、被侵權等后顧之憂。
年年3.15,天天3.15。“共筑滿意消費”,安全消費、放心消費是前提和關鍵。持之以恒推動質量標準、信用約束、綜合治理、消費維權等制度進一步完善,充分保障產品質量安全,合理規制商家經營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改善消費環境、優化消費體驗,構建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和場景,既是應有之義,更須不遺余力。(文/高譚,圖/青聲漫語工作室)
總值班: 曹銀生 編輯: 賈元元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