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消費者權益日。2024年全國消協組織消費維權年主題為“激發消費活力”。旨在統籌凝聚各方力量共識,推動消費者權益保護協同共治,持續優化消費環境、提振消費信心,讓消費者敢消費、愿消費、樂享高品質消費,推動消費從疫后恢復轉向持續擴大。
激發消費活力,要看消費者目光投向何處,縱觀“消費熱”的背后都繞不開“消費質量”,一旦出現商品貨不對板、以次充好,或是欺客宰客、食宿降標、擅改行程等問題,必然降低消費者的消費熱情,消費自然會降溫變冷。2023年以來,各地文旅消費“火爆”,酒店、餐飲等訂單供不應求,在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點亮文旅的同時,消費的投訴量也隨之攀升。從定制酒店“搖身一變”為廉價酒店到旅行社隨意拼團、增加參團人數,再到酒店與平臺互相扯皮,未入住不予退款等等,這些問題都讓消費者失去了消費信心。在“人民投訴”上,直播間消費投訴涉珠寶賭石騙局,旅游預付產品不兌現,網課營銷欺詐等內容居多,消費“陷阱”讓消費者的消費變得小心翼翼。
當前,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消費支付能力也在提升,與此同時,對美好生活的期待、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也“水漲船高”。比如“爾濱”把“南方小土豆”寵上天,凍梨切片、精致擺盤,免費搭載乘客,增添街道的浪漫氣氛......這些都讓消費者感到暖心。從追求“買買買”的量到注重“買得好”的質,從線下排隊消費到云端“對屏”網購,新的消費趨勢、消費模式讓消費者的選擇更加豐富,也對優化消費環境、維護消費者權益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從一些報道來看,未成年人網游充值、加十萬才能提車、App自動扣費……這些問題折射出,新業態健康發展必須以有針對性的監管筑起“防護墻”,推動經濟的高質量發展必須打好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加強針”。
保障消費者權益,離不開協同共治。倘若消費者在消費中常常“碰壁”,就很難燃起消費意愿的“熱情”,長此以往,消費市場只能“漸行漸冷”。提振信心消費信心,當堅持從消費者立場出發,讓消費者放心消費、開心消費、舒心消費。這就需要充分發揮消費維權社會平臺作用,聯合立法、司法、行政、行業等多方力量,從法律、政策、標準、輿論等多個維度,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掃除各種影響消費的障礙,讓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費環境帶給消費者更多的安全感和獲得感,為經濟的高質量發展“提速賦能”。
今天是“3·15”,但保障消費者權益不能限于一時,而應“永遠在路上”。要聚焦消費活力釋放,讓消費條件更好,讓消費氛圍更濃厚,讀懂“何以淄博”“何以爾濱”,讓消費者能消費、敢消費、愿消費,充分釋放經濟潛力。(陳華彬)
總值班: 吳弋 編輯: 馬靜靜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