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在校大學生以及應屆高中畢業生會利用暑期打零工賺取收入,攢點學費、生活費。然而,因輕信口頭協議,忽略簽合同,遭遇欠薪、無福利等權益受損現象時有發生,這也凸顯部分企業法律意識淡薄,需要相關職能部門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和規范管理,保障暑期工的合法權益。
筆者了解到,由于暑期工屬于臨時性用工,所以大部分企業不會跟學生簽訂勞動合同,工資也采取定期結算的模式。因此,個別企業有意拖欠、克扣暑期工的工資,不給其提供相應的勞動福利待遇,造成暑期工糾紛案件增多的現象。
據了解,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因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但是,暑期工受《民法典》關于雇傭關系的相關法律保護,企業不得無故拖欠、克扣工資。至于暑期工的工資標準、加班酬勞和支付方法等,雙方可以共同協商。比如企業在雇傭暑期工時,可以給暑期工購買商業性的短期意外險,既能實現給暑期工托底,也化解了企業的賠償糾紛。
當然,暑假期間,打工者應謹慎選擇企業,規避打工陷阱。首先,應該選擇有工商部門頒發營業執照的企業工作。其次,通過中介機構找工作,一定要到有勞動部門頒發的職業介紹許可證和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兩證”齊全的職業介紹機構,避免掉入以職業介紹為名而騙錢的陷阱。
由于對暑期工的權益管理缺乏規范制約,仍然有部分企業不愿意擔責。因此,筆者也期盼相關職能部門可以制定暑期工用工規范及權益保障標準,理清暑期工應享有的薪資福利以及應有的勞動保障,并鼓勵和支持暑期工積極維權,借此督促企業雇傭暑期工簽署勞動合同,更好地維護暑期工的合法權益。(□ 張晶晶)
總值班: 吳弋 劉昆 編輯: 馬靜靜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