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巍峨長城,連綿不絕,歷經千年風雨而不倒,長城不僅是我國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更是被列入了世界文化遺產。
3月21日晚,八達嶺長城發布情況通報,3月21日下午,有3名游客八達嶺長城墻體上刻字,被網友及相關媒體曝光。據延慶警方通報,于3月22日凌晨將張某林、李某榮、蘇某芳等3名違法行為人查獲。目前,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已對三人作出行政拘留并處罰款的處罰。
在長城墻體上刻字,丟掉的是自己的素質和文明素養。古人有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為什么要把自己的名字刻在城墻體上呢?一方面是由于自己的低級趣味,管不住手,想要長存與世“流芳百世”,另一方面有極少數的情侶,會想要刻下印記去見證彼此的愛情。無論是哪種行為都是沒有素質和文明素養的體現,寫上名字你就能長命百歲?寫上你們的名字也未必能天長地久!土扶可城墻,積德為厚地,不如常去修養自己的德行,富足自己的內心。
在長城墻體上刻字,表現出的是自己的無知和法盲。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長城保護條例》,第十八條明確規定:禁止在長城上從事的活動之一就是刻劃、涂污;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以刻劃、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損壞國家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跡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根據《刑法》,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跡,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總有極少數人拿無知當個性,認為自己所做的事情是無關緊要的小事,想要以身試法,殊不知自己的行為對一些文物古跡已經產生了不可修復、無法彌補的損失。因此,進行處罰是十分必要且具有警醒作用。
制止各種諸如在長城墻體上刻字等不文明行為,需要我們共同努力。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到旅游者的隊伍中。通過旅游,一方面可以飽覽祖國大好河山、擁抱美麗大自然,另一方面開闊視野、增長知識、享受美好生活。文明旅游,需要相關部門的宣傳教育,也需要法律法規的保駕護航,但是更需要我們有“主人翁”意識,面對不文明行為發生,要及時的出面制止,敢于指出、批評,積極曝光,向不文明行為說“不”,承擔起自己的社會責任,切莫以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態,讓很多不文明行為發生在自己的眼前。(楊梅 莊士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