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從嚴治黨、依規治黨,出臺或修訂的黨內法規超過50部,逐漸形成完整規范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制度的籠子越扎越緊,紀律的生命線越筑越牢,黨風、政風全面好轉。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黨紀嚴于國法,對黨員干部來講,嚴格執行黨的各項“鐵規”,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不是由他的“口”決定,而是由他的“心”決定,心太小,目光就短,抵御力差,難免心存僥幸,違規違紀;心若大,眼界就寬,才能堅守信仰,敬畏制度,放大人生的格局。因此,黨員干部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應在思想上把各項黨內法規制度作為立德修身、履職盡責的標尺,養成行動上的自覺,只有真正讓制度“走心”不“走神”,才能防止自我放松要求導致的權力“任性”。
讓制度“走心”,要做到“對黨忠誠”。黨內法規制度是全體黨員共同的行為規范,能否模范遵守法規制度是檢驗黨員對黨是否忠誠的標尺。黨內法規制度一部“大書”,需要認真研讀,學深學透,但遵循制度規矩,不在于黨員干部把具體條文抄了多少遍,背的有多熟,會議傳達的有多快,臺上臺下講的有多好聽,而在于是否真的讓制度入腦入心,要看在日常執行的怎么樣,在面對權力、金錢、矛盾、問題、各種誘惑等重大考驗面前,能否保持住政治定力,是“老實人”還是“兩面人”,是“真佛祖”還是“泥菩薩”,是“作為”還是“作秀”,對黨是不是忠誠,是不是保持著黨員的本色,一眼就看得出來。
讓制度“走心”,要做到“個人干凈”。“我們黨作為執政黨,面臨的最大危險就是腐敗”。行動的自覺源于內心的信仰,黨內法規制度再嚴,也管不到黨員干部的內心,內心信仰堅定,做到干干凈凈、坦坦蕩蕩,才能正確對待權力、名利、榮辱,古時子罕以不貪為寶,公儀休不受魚,于成龍飲譽“清官第一”,一位位清官廉吏干凈做人、青史留名,而當代“任何時候都不搞特殊化”的焦裕祿,扎根施甸大亮山義務植樹造林22年的楊善洲,“太行山的兒子”李保國,一批批優秀共產黨員把信仰作為生命,如群星閃耀,贏得百姓敬重。這些人,都是在小事、小節上清心寡欲,在大事、原則上穩得住心神,戒貪戒欲,時刻凜然警覺、防微杜漸,一塵不染,成為世人敬仰學習的典范。
讓制度“走心”,要做到“敢于擔責”。在當前從嚴治黨的政治生態下,部分黨員干部對黨內法規制度的規范表現出諸多不適應,工作謹小慎微,怕出錯,怕違規,怕擔責,出現“寧愿不干事也要不出事”、“在其位不謀其政”、“渾水摸魚”等新的“為官不為”現象,實際上這是不敢擔責不愿擔當的表現,是在與中央搞變相對抗。擔當先要擔責,改革進入深水期,更需要黨員干部的擔當精神,在改革攻堅與法規制度之間出現“真空”的時候,黨員干部要敢為人先,敢于“亮劍”,以黨的利益、國家利益至上,不計個人得失,“看準了的,就大膽的試,大膽地闖”,各級黨組織要建立好容錯機制,為擔當者擔當,讓擔當者無憂。同時,對不作為、亂作為、胡作為者,有責必究,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把黨內法規制度的權威立起來、用起來,并且成為一種常態。(王維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