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贛榆區檢察院以黨史學習教育和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為政治抓手,聚力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針對基層群眾反映的轄區內河道水環境污染問題,認真履行生態環境公益訴訟職責,深入開展調研走訪,快速啟動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制發32件訴前檢察建議,加強與生態環境、水利等部門及當地基層政府的協作配合,用法治方式推動水環境污染整治,為贛榆生態文明建設貢獻檢察力量。
常態化開展河道巡察,延伸“最后一公里”。該院公益訴訟檢察干警依托“河長+湖長+檢察長”工作機制,常態化開展河流湖海實地走訪活動,實地摸排掌握轄區內河道水環境現狀,察看河道面貌與生態環境,了解河道水質、河岸周邊環境情況,做到對水環境污染問題精準溯源。今年以來,走訪青口河、新沭河等區域性骨干河道4次,巡查朱稽河、范河等重要河道5次。
積極發揮公益訴訟職責,源頭治理水環境治污。該院對于河道水環境輕微污染問題,及時召開所在地基層鎮政府河道生態保護座談會,從污水處理、整改措施、長效控污等方面提出具體建議,依法督促整改。針對朱稽河河道沿岸存在的企業排污、農田退水及生活污水直排等問題,制發7份檢察建議書,牽頭生態環境部門、河道所在鎮政府開展調查,對河岸周邊企業進行拉網式排查,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整治效果;對發現的河道水面、兩岸存在較多垃圾,水渠水體黑臭的突出問題共制發5份檢察建議書,建議當地鎮政府積極履職,加強日常巡查,努力做到不漏死角;針對畜禽養殖排污影響周邊水環境的問題,共制發6份檢察建議,督促全面徹底清理污染源。
一體化辦理污染環境類案件,從嚴從重從快打擊。對涉及河道水環境、海洋環境的環境資源類案件一體化辦案,侵犯公共利益的,及時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確保“應提盡提”,在刑事案件辦理中發現線索的及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確保“應附盡附”。辦理李某祥等六人污染環境案、屠某河污染環境案、朱某昊污染環境等多起河道周邊污染環境刑事案件。辦理過程中均提前介入、靠前履職,通過嚴厲打擊污染環境類案件,形成對環境資源類違法犯罪活動的高壓態勢。
?積極對接主管行政部門,構筑全方位防護網。該院公益訴訟辦案組加大與轄區內生態環境、水利部門、基層鎮政府的走訪頻次,開展深度工作對接、協同防治。今年以來共開展水環境保護專項走訪活動9次,工作線索交流7件,共同開展河道水環境專項整治活動4次,切實發揮新時代公益訴訟檢察監督職能,以檢察履職促進贛榆水生態環境持續向好,用檢察智慧和法治力量描繪碧水清流新畫卷。(通訊員 王琳)
總值班: 王夫成 劉昆 編輯: 宋添翼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