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思想、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江蘇省人大常委會《關于推行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的指導意見》和市委《關于實施市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工作的意見》,不斷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推動市民生實事項目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決定,自2022年起,在每年召開的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上,由全體市人大代表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產生當年市民生實事項目。
實施市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生動實踐,是市委支持和保證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重要體現,是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主體作用的載體平臺,有利于推動政府興辦民生實事更加科學、更為精準、更富實效,為我市民生實事項目實施凝聚廣泛民意基礎和營造良好社會氛圍,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事業需求情況,切實做好民生實事項目的征集、論證與初定工作,科學安排候選項目,提交市人民代表大會審議表決。加強民生實事正式項目落實推進,自覺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會、人大代表、人民群眾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努力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讓港城百姓生活更美好。
市人大常委會依法將代表票決制工作列入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議程,合理安排日程,制定票決辦法,精心組織實施。將市民生實事項目實施工作列入年度監督工作計劃,建立專工委對口聯系市民生實事項目制度,通過組織開展視察調研、專題詢問、審議專項工作報告等形式,加強對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市民生實事項目取得實效,為建設人民期待的現代化新港城作出人大貢獻。
市人大代表要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了解民情、聽取民意,把人民群眾的真實意愿和現實需求體現到民生實事項目的決策和落實當中。積極參與民生實事項目的征集與初定、審議與表決、監督與評價等各個環節的工作,讓民生實事更能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實現民愿,做到“民生實事人民定、辦好實事為人民”,匯聚起萬眾一心、眾志成城、推進新時代“后發先至”的強大合力。
總值班: 陳剛 曹銀生 編輯: 張笑爽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