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徐陽 吳秋婷)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為中國經濟發展指明了方向。法治是高質量發展的內在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領導干部要切實落實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就需要不斷強化法治思維,在法治軌道上推進高質量發展。
領導干部要樹立程序性思維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守法律、重程序,這是法治的第一位要求”。程序性思維是領導干部首要具備的法治思維。在法律規范中,程序性規范占據重要比例,行政決策與執行最終通過程序才能實現。正當程序要求遵循信賴利益保護原則,即對已經生效的決策、決定,非因法定事由并經法定程序,不得撤銷、撤回、變更。行政機關作出重大行政決策前,應當就決策事項的相關問題,依法遵守決策程序。正當程序要求尊重當事人的知情權、申辯權和救濟權。在作出減損當事人合法權益或者增加當事人義務的具體行為前,必須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只要遵守了正當程序,不管結果如何都應當被接受。
領導干部要樹立合法性思維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牢記職權法定,明白權力來自哪里、界線劃在哪里,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合法性思維是法治思維的基礎。領導干部要以合法性思維引領高質量發展,凡事以法律為基準,嚴格遵循目的合法、權限合法、內容合法、手段合法等。如果此問題沒有具體的法律規范,要看是否符合相應的法律原則。如果沒有相應的法律原則,要看是否與法律精神和法律理念相一致。領導干部必須遵守政府和市場的邊界,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追求最佳的政治發展、經濟發展、文化發展、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發展。
領導干部要樹立權利性思維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保護人民權益,這是法治的根本目的”。權利至上是法治的核心精神,領導干部要認真對待他人權利。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民營經濟在中國式現代化發展進程中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各類市場主體最期盼的是平等法律保護”。要在實踐中落實對民企平等保護原則,防止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暢通企業反映問題渠道,對重大涉企案件優先辦理,對中小微企業快立、快審、快執。堅決防止把經濟糾紛當成犯罪處理,最大限度降低執法司法行為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要加大對知識產權執法司法保護力度,為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提供有力法治服務。
領導干部要樹立責任性思維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為了黨和人民事業,我們的干部要敢想、敢做、敢當,做我們時代的勁草、真金。”有的領導干部面對發展的困難,想著繞道走或是不敢甩開膀子干,少了沖勁和闖勁,存在著“躲、繞、推、拖、浮”的避責心態。能否實現高質量發展,關鍵在干部。面對新形勢、新要求,領導干部必須勇于擔當,樹立“負責任思維”。總書記指出,“干事業總是有風險的,不能期望每一項工作只成功不失敗”。總書記非常重視建立容錯糾錯機制,“三個區分開來”為容錯劃清了底線,這給敢闖敢拼敢擔當的干部吃了一顆“定心丸”。
高質量發展關系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領導干部要學深悟透黨的二十大精神,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營造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努力使法治成為高質量發展的金字招牌。
作者單位:連云港市委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