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江蘇省公安廳部署從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省開展電動自行車(含電動三、四輪和電動摩托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動,從源頭監管、路面執法、聯動共治、宣傳教育4個環節集中攻堅,力爭通過專項行動,努力實現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戴盔率、守法率、文明交通安全意識明顯提升的行動目標,努力以電動自行車整治“點的突破”帶動交通事故預防整體質效“面的提升”。
聚焦源頭
提升閉環管理質效
全省公安交警部門將會同有關單位開展電動車相關情況的摸底調查,分類梳理到位,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嚴格對照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規定,核發全省統一式樣的電動自行車號牌。凡涉事車輛主要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7月1日開始,嚴格執行新出臺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標準,在事故調查中發現頭盔違規生產銷售線索的,將及時通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從嚴整治
推動騎行規矩養成
整治行動期間,各地公安交警部門最大限度將警力投入路面,聚焦酒駕醉駕、闖紅燈、超速行駛、逆向行駛、違法超員、違法載人、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非法改裝、未滿16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等10類重點違法行為,不間斷開展整治行動,堅決消除執法管控盲區。對電動自行車常見違法行為實施“六個一律”管理措施,即:查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時一律進行實名制處罰;對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一律先學習教育再依法處罰;對非法加裝雨傘等妨礙安全駕駛設施的一律依法責令恢復原狀;對電動自行車超員一律依法頂格處理;對非標電動四輪車和載客、搭載2人以上的非標電動三輪車一律先查扣再處理;對現場查獲的交通違法快遞外賣電動自行車一律引導到就近教育點進行不少于15分鐘現場教育。
多方協同
形成齊抓共管合力
整合部門、行業力量推進道路交通安全全鏈條管理,形成齊抓共管工作合力。落實學校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和家長監護責任,多方共同開展交通安全再教育。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環節監管,會同相關部門合力開展電動自行車源頭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聯合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指導快遞、外賣企業完善配送考核制度,推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開展志愿勸導,組織在校學生、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農村“兩站兩員”、快遞外賣行業從業人員等,在上下班、上下學等出行高峰時段開展集中勸導活動,及時勸阻、糾正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
廣泛宣傳
強化文明守法意識
堅持宣傳先行,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全方位、多元化、高頻次開展宣傳提示。充分利用交通安全教育站、教育基地等陣地廣泛宣傳,在車站、廣場、集鎮、校園、商圈等人流密集區域開展集中宣講,形成濃厚宣傳氛圍。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對多次闖紅燈、違法載人、酒駕醉駕等違法人員和違法行為開展警示曝光。圍繞“文明安全騎行”“一盔一帶”“知危險會避險”等主題,依托交通安全“七進”宣傳、“美麗鄉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講及農村交通安全“大喇叭”,開展“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總值班: 吳弋 編輯: 陶莎
來源: 連云港發布